金庸状告首富作家,此间的少年小说被告谁会赢?

2016-10-25 11:26:56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现在关于版权的相关规定真的是越来越严格了,这不今天又有一出官司引发了公众们的关注!文学巨匠金庸状告首富作家!你怎么看呢?   金庸状告首富作家:   金庸,拥
  另一途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作者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获得较大的市场知名度而不当搭乘原著的影响力,即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例如,倘若游戏研发公司在作品中利用金庸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并且在对外营销时大力宣传“金庸作品改编”“与金庸合作开发”等,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金庸状告首富作家,此间的少年小说被告谁会赢?
 
  但是,作家毕竟不是商人,不能要求他们用商人的思维去对待自己的作品。而著作权法作为知识产权产权的基本法,应该为此类纠纷提供基本依据。而这方面法律完善,也有利于网络创作的繁荣。
 
  据“东宋”世界(Sunasty,音译宋纳思地)的创立者李逾求称,“同人创作立法完善,权责明晰后,以世界为核心的创作将会受到更多关注,此时在同一个世界下的创作,不仅提供作者以同人创作的便利和乐趣,同时,在出版、影视、游戏、动漫等领域产生的版权合作,将令创作者产生巨大的收益,形成链条,在同一世界下的创作,将兼具原创和同人创作的优势,成为一种更‘高级’的创作。中国的‘漫威’,很可能在未来5~10年得以形成。”
 
  结语
 
  同人小说最初是源于粉丝对原著的热爱,借用原著素材进行创作改编,用于自娱自乐,但是一旦用于商业目的,就是利用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进行谋利,对于原著作者肯定是不公平的,这方面立法仍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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