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公婆能分财产吗?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大揭秘

2016-04-07 22:06:17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遗产的继承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配往往都会闹出一系列的矛盾!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很无奈,人为了钱财什么感情、亲情都可以扔到脑后,最后闹上

  遗产的继承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配往往都会闹出一系列的矛盾!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很无奈,人为了钱财什么感情、亲情都可以扔到脑后,最后闹上公堂就真的合适了吗?

  儿子去世公婆能分财产吗?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参考一下吧!

  案中,2007年7月,子媳二人结婚,婚后还没来得及生育子女。2008年3月末,在一场煤气中毒事故中,儿子及母亲死亡。为清晰介绍四人关系,姑且将四人分别叫作“公”“婆”“子”“媳”。

  同年6月,媳将公告上法庭,要求继承遗产。一审于一年多以后做出判决。公不服上诉。但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前不久,此案终审,维持原判。

儿子去世公婆能分财产吗?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大揭秘

  审理过程中,法院先对两位死者的遗产进行了明确。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包括:新房一套,价值95万元。婚后财产有福克斯轿车一辆,价值15万元。在妻子处的投资收益款15万元。婚前债务:信息费3400元等。婆婆的遗产包括与夫共同购置的住房一套,保险理赔款3万余元。

  法院判决

  这些遗产到底咋分

  法院认为,母子在同一事故中去世,因无法确定死亡时间,依照相关解释,确定其母先于子死亡。子的婚前财产,公媳各继承二分之一。房屋由公所有,给媳一半房款。婚后财产,轿车一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析产一半归媳所有,另一半为遗产,双方各继承二分之一,即37500元。因该车在媳处,由其给付公公这笔钱。投资收益款,为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半归媳所有,另一半一人一半。

  婆婆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值46万元,应析产23万元为公公的财产,另一半为继承财产,公媳各得115000元。属子继承的份额转为遗产,由双方继承,各得57500元。因房屋不可分割,由公继承,给付儿媳57500元。

儿子去世公婆能分财产吗?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大揭秘

  6年前婆婆作为投保人为儿子投保的保险,生存受益人及身故受益人为婆婆,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死后,公公申请理赔,得款3万余元。由于该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婆婆,故应为婆婆的遗产部分,公子二人继承,各得款15000余元。其中,子应继承部分再由公媳双方继承,各得7600余元。

  结果,两套房都归公公所有,分别给儿媳房款457000元、57500元。保险理赔继承款7644元,媳给公继承款74000元。公媳二人各还债务3500元。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大揭秘:

  一、关于遗产分配方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我国的遗产分配主要有三种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如果三者之间发生分配冲突的时候,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

  二、关于继承顺序。《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顺序的划分,直观的体现就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此外,司法实践中,还有两类人的继承权争议较大,《继承法》也有规定:第一类是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如果其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也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类是养子女的继承权,养子女虽然是养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一般不是其生父母的继承人。如果对生父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可作为适当分得遗产人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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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其应继承份额。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引产转由她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四、关于分配原则。在遗产的分配过程中,就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是在下列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当予以适当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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