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状告首富作家,此间的少年小说被告谁会赢?

2016-10-25 11:26:56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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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关于版权的相关规定真的是越来越严格了,这不今天又有一出官司引发了公众们的关注!文学巨匠金庸状告首富作家!你怎么看呢?
 
  金庸状告首富作家:
 
  金庸,拥有15部武侠小说堪称武侠大师;江南,去年以3200万的版税收入,荣登“作家富豪榜”榜首——近日,92岁的武侠大师一纸诉状将39岁的“首富作家”告上法庭。

  10月11日,金庸以原名“查良镛”起诉原名为“杨治”的江南,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江南在10月23日的回应声明中则称“非常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并表示已委托律师处理,目前不便就法律问题做回应。
金庸状告首富作家,此间的少年小说被告谁会赢?
 
  引起纷争的小说《此间的少年》是江南的成名之作,最初创作于网络,2002年第一次出版。此后再版3次,并拍摄成电影,影响极大。《此间的少年》讲述的是让人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小说以宋代嘉祐年间为时间背景,地点在以北大为模版的“汴京大学”,登场的人物是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不过在大学里,他们和当代的年轻人没有什么不同。在这个学校里,郭靖和黄蓉是因为一场自行车的事故认识的,而这辆自行车是化学系的老师丘处机淘汰下来的,杨康和穆念慈则从中学起就是同学,念慈对杨康的单恋多年无果,最后选择的人却是彭连虎。
 
  在创作之初,江南曾表示:“我借用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名,讲述一个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其中的人物都不再是江湖英雄和侠女,他们更贴近于曾经出现在我们身边的少年朋友们,因而《此间的少年》是一个全新的故事。”记者了解到,这种“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被称为“同人小说”,至今对其版权归属未有定论。
 
  然而金庸自开始创作60多年来,始终被盗版或侵权,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不满。金庸曾说:“做什么事情都要独立思考,不要去抄袭别人家。你自己没有独创性就不要写文章了。”他还透露,周星驰在电影《功夫》中,用了他塑造的杨过、小龙女、郭靖、黄蓉等人物,每使用一次,周星驰都向他支付1万元费用。
 
  在江南的声明中,他表示:“最初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之后,作品走红开始出版变成“商业作品”,他也曾就书中人名的问题在出版前咨询过相关法律人士,“被告知这种形式在当时未曾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决定正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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