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景区里强拉游客,中国景区该如何监管?

2016-07-08 11:54:50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中国人出门旅个游真不容易!除了人多、门票贵外,各种坑人的旅游景区更是变着花样的想从游客兜里掏钱!这不在银子岩旅游景区这里,就有这么一群女“土匪”,打
  中国人出门旅个游真不容易!除了人多、门票贵外,各种坑人的旅游景区更是变着花样的想从游客兜里掏钱!这不在银子岩旅游景区这里,就有这么一群女“土匪”,打起了游客钱包的主意!强行拍照,拍完就要钱!不如干脆抢算了!
 
  女子景区里强拉游客:
 
  广西桂林,银子岩旅游景区门口,每天有一群穿着民族服装的女子在门前强行拉男游客与自己拍照。有些男游客纠缠不过而只好答应拍照,两名穿民族服装女子便分别挽着男游客的左右胳膊,另两名穿民族服装女子也马上蹲在男游客前一起拍照。拍完照后,四名女子要求男游客各给10元“合影费”。如男游客不答应拍照,女子便破口大骂。
女子景区里强拉游客,中国景区该如何监管?
 
  网友“洋朋友”在百度的桂林吧发贴说:“广西银子岩有女劫匪。我到银子岩游玩,一到景点便有五个穿民族服装的女人,抱着我的胳臂强行要我照相,并索要五十元,我不照,她们又踩又拉,我挣不脱,我说没钱我不照,她们就强行掏兜。”
 
  景区“陪照”并无不妥,收费也在情理之中,但如此“绑架”男游客强行拍照着实令人咋舌。作为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桂林享有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热情好客。但“陪照女郎”这般“拉客”不仅热情过了头,还有辱这座斯文的城市。
女子景区里强拉游客,中国景区该如何监管?
 
  近年来,除了以往一些物化的“陪照道具”外,很多旅游景区陆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陪照女郎”,她们穿着艳丽的民族服饰,摆出各款动作,陪游客们拍照留念。当然,这些服务是有偿的,价格由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更高的甚至可达上千元。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景区“陪照”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职业,给景区平添了相当的人文色彩。
 
  “陪照女郎”的行为本身属于一种有偿服务,游客们对“陪照女郎”的出现并不反感。她们当中不乏符合景区地域特色的、有素质的,面露微笑、礼仪得体、端庄大方,不少游客主动要求与她们合影。但既是用于交换的商品,顾客就有选择消费与否的权利。这些“陪照女郎”凭借自身的美丽“绑架”游客,无异于“强拉强卖”,不但侵害了游客的权利和尊严,给前来观光的游客留下了恶劣印象,长此以往,还会使景区的声誉受到不良影响,甚至最终间接给景区造成损失。
女子景区里强拉游客,中国景区该如何监管?
 
  诸如此类,并不鲜见。此前有媒体报道,因游客不配合拍照,张家界景区一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陪照女郎”当众大骂粗口,气势汹汹,情形与泼妇骂街无异,不知美感何在?
 
  “陪照女郎”,应该是景区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应该是景区里人性化的、有益的特色补充,给游客以美的享受,而不应该成为旅游景区里生拉硬拽的“绑架女郎”。“陪照女郎”能否为景区加分,给景区增色还是毁容,值得深思。要使旅游资源得到合理开发,旅游业能够健康发展,旅游管理机构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可缺位。
 
  中国景区该如何监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景区质量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这本应与酒店的星级管理一样,等级越高代表服务水平越高,消费者所能得到的享受也越美好,但事实似乎并不如此。10月9日,国家旅游局通报了近期5A级景区核查情况。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被取消5A级资质,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等6家5A级景区被严重警告,原因是这些景区存在宰客等价格欺诈、管理水平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备、环境脏乱差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已经不具备5A级景区所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与这些旅游乱象并存的是旅游业正在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从已经公布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15年仅以“十一”黄金周全国各省区市旅游收入来看,山东省就以392.1亿元列旅游总收入排行榜第一名,四川省、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湖南省旅游总收入也均超过200亿元。四川省则成为接待游客总数最多的省份,达5349.76万人次。
女子景区里强拉游客,中国景区该如何监管?
 
  旅游市场的大繁荣是当前我们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利契机,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可以迸发出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仅可以带动餐饮、交通、零售等服务业的蓬勃发展,还可大大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国民人文修养的熏陶和民族文化的弘扬。因此,此次对名不副实的5A级景区“重拳出击”将会促进旅游景区加强整改和旅游业规范经营,更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景区乱象的根治仅凭取缔资质、限期整改等“简单粗暴”的方式就可实现么?追求经济效益是旅游业本性所决定的,价格欺诈、强迫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等问题的确暴露出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问题。但根据各地景区收入的三个基本流向来看,对于自然景区,将收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极有必要;对于村民混居型景区,适当予以村民分红有利于维持景区正常经营秩序;对于地方政府,向景区经营单位收取“资源有偿使用费”也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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