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四项措施规范夏季施工管理工作

2014-06-30 12:32:52   编辑:佚名   来源:抚顺晚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为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面推进夏季集中整治行动,抚顺市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严格审批、严格管理,通过“四个加强”进一步规范道路施工,确保辖

  为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面推进夏季集中整治行动,抚顺市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严格审批、严格管理,通过“四个加强”进一步规范道路施工,确保辖区通行安全、畅通、有序。

  一、加强施工单位监管。为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监督管理,严格施工审批制度。大队在道路施工前,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对整个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提出具体要求,预见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车辆、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考核把关,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施工单位每天早晨必须把施工位置时间通报道给值班领导。大队把当班的巡逻民警定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和安全事项的督察,切实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加强施工车辆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部分车辆驾驶员打着“施工”旗号在高速公路上违章行驶的情况,给高速公路带了极大隐患。为此,大队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车辆进行重点管理,要求施工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证照齐备,车辆保险齐全,并按国标标准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期间,巡逻民警要对施工车辆的行驶、装载、现场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监督,杜绝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

  三、加强施工路段巡逻。对于跨度长,情况复杂的施工路段,大队加大对施工路段警力投入,增派警力,加大巡逻力度,用警报器喊话及时提示过往的驾驶员注意安全,对施工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势态,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大队加强了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防护保障工作。一是规范防护措施。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齐全的指示标志、标牌,规范摆设发光锥筒、警戒带、导流带等,设置警示灯、防护网,以及限速、危险等警告标志,保证安全距离,确保司机看清施工路面情况安全行车,防止事故的发生。二是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利用可变提示板提前告知路面状况,确保让过往司机知道前方有道路在施工;利用收费站、服务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发布施工信息,提示驾驶人谨慎驾车、小心行驶,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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