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6月20日发布的2014年第15号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表明,中石油集团在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管理人员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
热电厂扩建未经核准
审计署2013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总部及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0个所属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一家地处辽宁所属中石油企业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问题--“2012年,所属辽河油田设备安装工程公司等5家公司未按规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少计资产5.13亿元、负债2.2亿元、所有者权益2.93亿元”。
辽宁有两家所属企业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问题。其一为“2010年至2012年,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投资22.35亿元的热电厂扩建项目未经核准,且使用工艺不成熟导致8751万元国有资产面临损失。”
另外还有,“截至2013年5月,辽河油田分公司未经核准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的”双6地下储气库“项目完成投资21.3亿元,该项目2013年11月才获得核准”。
超资质开发房地产项目
在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资金和金融业务管理,资产、产权、股权管理,油气销售,油田对外合作及职工持股企业,信息化建设管理等方面。
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地处辽宁的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共被审查发现存在5个问题,分别为:“2011年6月,所属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即开工建设龙栖湾燃气工程,至2013年6月已完成投资686.42万元”、“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等9家单位部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60.3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238.51亿元、物资采购21.84亿元。”、“2009年至2012年,所属辽河油田分公司和吉林油田分公司有1.34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取得正式用地手续。”、“2009年至2012年11月,所属抚顺石化房地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超资质开发房地产项目,并用已被政府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违规融资2.5亿元”、“至2013年6月,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已建成的石油二厂天然气利用改造和洗化厂天然气利用改造项目,由于配套管道建设进度慢等无法投用,涉及投资1.38亿元。”
2万亩农地被无偿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资产、产权、股权管理存在的问题有“2009年11月,所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未报经批准与沈阳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合资企业,至2013年6月累计亏损1164万元。”
在油气销售方面存在的问题有“2012年,因产销管理脱节,所属大连海运分公司装载油品的船舶滞港336航次、总运量240.96万吨,为此支付船舶滞期费1408.54万元。”
在油田对外合作及职工持股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2008年至2013年5月,所属吉林油田分公司在油田区块合作开发主体性质已变化的情况下,未及时相应变更油田区块合作项目分成方式、辽河油田分公司油田区块合作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向合作方收取未到位出资利息等,造成国有收益流失3761.07万元。”
另外,至2013年6月,所属辽河石油勘探局有2万亩农用地由辽海集团泰兴农业公司等8家职工持股的多种经营企业无偿使用,用于种植水稻、养鱼等。
据了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石油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审计发现的相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