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局清原交警大队采取三项措施 争创人民满意警队

2014-06-16 14:04:35   编辑:佚名   来源:抚顺晚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服务,提高窗口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抚顺市局清原交警大队立足本职工作实际,提出“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口号,从解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服务,提高窗口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抚顺市局清原交警大队立足本职工作实际,提出“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口号,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加强队伍形象建设,增加群众认同感。交警大队积极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集中教育整顿,制定三项措施,坚决杜绝“四难”现象发生,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组织“三个教育”,坚决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等问题。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全体人员宗旨教育,积极倡导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结合政治思想学习和岗位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活动狠抓队伍素质教育,大队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民警开展自学,提高民警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三是开展大走访和短信回访工作,诚恳地征求广大司乘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大队民警在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警务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整饬警风的依据,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办法和改进措施,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大队领导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从一日生活制度、日常工作等入手,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引导民警“静下心、干实事”,引导民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爱民、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二、实行“三个主动”,坚决杜绝“门难进”、“话难听”现象。“三个主动”:一是主动迎候。对前来办事群众,主动用文明话打招呼。多用尊称,如“您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慢走”等文明用语,绝不允许发生不让进、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和发生说粗话、气话、难听话等不文明用语的现象;二是主动指引。大队车管所办事大厅设立全天值日警官制度,随时解答群众咨询,避免群众在陌生环境,无指引情况下多等、空等的现象;值日警官使用规范的执法执勤用语,说话要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法定程序,言语用词要准确恰当,绝不允许发生言出无据、无理无节、说外行话的现象;三是主动公示。在办公楼大厅设民警辅警公示板,在办事大厅公开办牌、办证须知、办结时限等内容,方便群众提前做好准备,杜绝不公开、不透明现象的发生。

  三、实行“三个必须”,坚决杜绝“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三个必须”:一是着装必须规范。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警容整洁优雅,绝不允许发生不着警服、警便混穿的现象(全体人员要严格认真执行市局、县局规范着装的通知规定);二是态度必须端正。对办案、办事群众,态度要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语气平和、自然谦恭,绝不允许发生板着面孔、态度生硬的现象;三是服务必须热情。为群众答疑解惑、受理时,要耐心细致、积级主动,绝不允许发生不耐烦、被动厌烦的现象。工作中一旦出现因系统故障无法办理业务时,要及时向办事群众告知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做到特殊情况勤提醒、遇到问题勤沟通、出现矛盾勤化解。同时留下联系电话,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与群众联系。

上一篇:抚顺市局新抚消防大队深入推进“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
下一篇:抚顺市局望花分局立足“常态化”措施聚集队伍正能量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