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传媒网讯:购买浴池联票后,因身体原因,8个月没有到该浴池洗澡。再去时,浴池业主告之,联票已过期不能使用了。消费者要求退票,业主又称,联票过期,已经作废。“进退两难”的消费者只好将此事投诉到工商部门。
2014年3月12日中午,一名手拄拐杖、年纪约60岁的老妪一瘸一拐地推开永安台工商所办公室的门。她告诉工商人员,自己姓张,2012年底自己花55元钱在永安台地区一家大众浴池购买了11张洗澡联票,后因腿部疾病一直没有去该浴池洗澡,到了2013年8月,她见腿病有所好转,再次去该大众浴池洗浴时,却被经营者告知联票不能使用了,也不能退还购票款。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只好到工商所申诉,希望帮助维权。
工商人员展开了调查。经营者认为,联票的有效期为半年时间,消费者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及时使用,与浴池无关,所以浴池不能给消费者退款。
针对此事,工商人员往返浴池十余次,与浴池经营者沟通,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回购票款55元钱。张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