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市地税局公布有奖发票第八次兑奖中奖情况。我市又出现11个奖项,奖金合计51.85万元。
据介绍,本次兑付四个奖级11个奖项,其中二等奖3个,奖金33万元;三等奖2个,奖金16万元;四等奖5个,奖金2.5万元;五等奖1个,奖金3500元。
本次中奖,外地人占了不少。外地人在鞍住宿共中了三个奖项。两位温州人出差到鞍山,一宿花费445元,中了二等奖。还有一位丹东人从盘锦办事回来在岫岩一家饭店就餐,四个人花费411元,中了二等奖。3日,她来到鞍山市地税局领奖时,不敢相信中了11万元大奖。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曾有消费者反映,有的饭店消费不给刮奖联。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提示,鞍山市服务(娱乐)业实行的微机有奖发票是刮奖发票,并非摇奖发票。《辽宁省鞍山市服务(娱乐)业统一发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刮奖联,第二联是发票联,第三联是记账联,请消费者索要发票联和刮奖联。该人士提醒,消费者中奖后,要到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进行中奖发票确认,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供税务机关留存备案。单位中奖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发票联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刮奖联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个人中奖者需提供:发票联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刮奖联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市服务(娱乐)业施行温控微机版即开式有奖发票,即《辽宁省鞍山市服务(娱乐)业统一发票》,按季度设置奖项,每季度为一期,每期设置奖金共计100万元。截至本次兑奖,已开出五个奖级93个奖项,分别为一等奖3个,奖金45万元;二等奖9个,奖金99万元;三等奖12个,奖金96万元;四等奖27个,奖金13.5万元;五等奖42个,奖金14.7万元。共开出奖金26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