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国企与一般企业无异,考核这类国企主要看经济指标。对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应该参照公务员标准。对于市场聘用的高管,则应该采用市场化的待遇。
至于垄断性国企,可以再细分为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企业包括输电、天然气、自来水行业等,它们提供微利的公共产品,员工待遇应该与公益性企业类似。
不过,行政垄断国企则属于政府赋予特殊资源的企业,这些企业理应降薪。比如,中国电信业的竞争还不充分,对其高管限薪是应当的,因为他们不是靠自身的能力,而是靠政府赋予的一些特殊政策获取效益的。
据小编了解,自曝收入8000的这几位高管,绝对还有其他方面的收入,只谈基本工资,那么员工的基本工资可能不足2000。据了解,青岛崂山区就有一家国企,中层领导的工资就达到20000元/月,而员工的工资只有2000/月。希望降薪真的能不行想到员工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