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前的社会救助体系存在信息断裂,一方面,许多身处困境甚至绝境的人需要救助,但他们不知道该向谁求助;另一方面,许多热心的有能力帮助他人的人或组织不清楚谁需要帮助,不能评判谁更需要帮助。上述两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交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媒体的报道总能带来捐款和资助。昨天,一位读者看了“征婚救姐”的新闻后打来电话,报出一长串国内外慈善机构的名字,他问:“黄小姐为什么不寻求这些机构的帮助呢?”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我们相信,黄小姐和大多数市民都不知道如何与这些机构联系,怎样才能获得这些机构的帮助,但是,他们为什么不知道呢?
其次,当前的社会救助体系缺少法律制度严格的保障和监管。长期以来,我们的慈善救助都是由政府全权负责的,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需要,慈善救助社会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命令已不可能很好地完成救助款的分配和管理,取而代之的应该是法律。例如获得救助的资格、救助数额的评判标准、捐款的使用和监管等等,如果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就很难保证。我们还必须警惕谎言、骗局和伪造给慈善事业蒙上阴影,并用法律制度来保障诚信和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