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精神失常女子,警惕与精神病人同居可能犯强奸罪

2016-02-03 12:02:26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本来100块钱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因为一时糊涂最终被判入刑1年8个月,想想都不值啊!大家来详细看下新闻报道吧!   男子强奸精神失常女子:   为省下找小姐的费用,被
  本来100块钱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因为一时糊涂最终被判入刑1年8个月,想想都不值啊!大家来详细看下新闻报道吧!
 
  男子强奸精神失常女子:
 
  为省下找小姐的费用,被告人王某酒后竟然性侵精神病患者,所幸派出所干警巡逻时及时发现,解救了被害人肖某,王某性侵未能得逞。被告人王某因犯强奸罪(未遂),被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男子强奸精神失常女子,警惕与精神病人同居可能犯强奸罪
 
  据被告人王某交代,其酒后原是准备去浴室找小姐卖淫嫖娼的。当时已是凌晨时分,王某行至半途时,发现一个约四五十岁的妇女在路边晃来晃去,看上去精神异常。在试探确定其为精神病患者后,被告人王某动起了歪脑筋:自己身上只有一百来块钱,找小姐要花钱的,眼前这个女人脑子有点不清楚,和她发生关系她也不会和人讲,省钱了。
 
  于是,王某动手将被害人肖某推进旁边的草丛内试图强奸。正巧这时派出所的巡逻警巡经此地,被告人肖某做坏事没能得逞,裤子都来不急穿好就被抓了个现行。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肖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妇女为精神病患者而仍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被告人王某主动向公安人员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又再次犯罪,主观恶性较深,酌情从重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男子强奸精神失常女子,警惕与精神病人同居可能犯强奸罪
 
  警惕与精神病人同居可能犯强奸罪
 
  “强奸”的名头瞬间打破了刘华姬十多年平静的生活。
 
  2015年5月1日,安徽省涡阳县刘竹村村民刘华姬被刑拘,因其“十多年前从上海将一名女子带回家,之后将该女子锁在家中长达数十年”。经鉴定,该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防范能力。目前,刘华姬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提起公诉。
 
  另一层现实却是,刘华姬已与该女子类似夫妻般地过了13年的家庭生活,且育有4个孩子。因该女子有暴力倾向,刘华姬时常将她关在家中。
 
  日前,刘华姬的辩护人康诗饶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刘的行为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相反却能起到监护精神病女子和四个孩子的作用。再考虑到这个家庭的特殊情况,刘华姬显得格外不可或缺。
 
  刘华姬被抓后,该女子被送往阜阳精神病院治疗,4个孩子则被送往涡阳县社会福利中心。
 
  律师替刘华姬最近一次去看望这四个孩子时,他们问爸爸去哪了?这个问题让律师一时语塞,只能撒了个谎,“陪妈妈外出看病了,很快回来。”
 
  “比没伴强”
 
  贫穷与孤独,是刘华姬青年时期两个最常伴的朋友。
 
  佝偻着背,独自走在村子里,不时地喝着闷酒——那时候,刘华姬时常以这样的形象示人。
 
  作为母亲改嫁后生的第三个儿子,他是家中老幺。和他类似的是,兄长们的生活境况亦不理想,即便是与这个家中最小的弟弟,关系也极为疏离。
 
  刘华姬七八岁时,父母相继去世,姑姑独自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但后来,姑姑也去世了。
 
  13年前的一个早晨,35岁的刘华姬在上海的一段奇遇,使他终于告别单身。
 
  律师转述了刘华姬的回忆:“当我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就突然上来抱住我的腿不放手。我就问她要干啥,她发出‘啊,啊’的声音,也不会说话,就是抱着我的腿不松手。当时我手正拿着馍吃着来,我就问她可吃馍?她就接过去吃了。她吃完就跟着我,我走到哪她就撵到哪。”
 
  “当时我就想,反正我也没有媳妇,她要是自然跟着我,我就将她带回家过日子。碰到她当天,我就带着她坐了从上海到涡阳的客车回到了涡阳。回来之后,我就把她带到我现在住的地方。我这房子是我三哥出车祸之后留给我的房子。”
 
  对于家中的“意外来客”,大嫂刘陈氏的态度不同于刘华姬:“当时看了之后不叫他要,有了孩子她也不能照顾,又不能种地。华姬还跟我生气,说比没伴强。”
 
  刘华姬对律师回忆:“因为那时候我比较穷,没钱娶媳妇,父母死得早,我看到她又撵着我,我就想不如把她带回家当媳妇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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