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打捞上岸的尸体 在中国,“捞尸”这个行业一直游走于法规和道德的边缘。2013年初夏,它再次拨弄了人们的心弦。当浙江台州、温岭等地相继出现“捞尸者坐
一位不愿具名的当地环保系统官员表示,浮尸可能对局部水质造成影响,但对黄河整体污染程度无法衡量,也没有适当的检测方法,因此,只能寄希望逐年减少黄河兰州段的浮尸数量。
借尸敛财诈骗
捞尸人不敢掩埋,水电站随意焚烧,公安疲于奔命,民政部门叫苦不迭,村民则被迫习惯了惶恐的生活。
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肖振西说,对于接到报案的无名尸体,警方会在勘查现场做好死亡记录后移交民政部门处理。但是,公安机关并未掌握捞尸人丢弃浮尸的情况,而在库区发现尸体的小峡水电站也从来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报了警,尸体上查不来任何身份信息,晚上就又放回水里,让他漂下去了。”兰州市水上派出所的义务搜救员雒元茂说,在黄河边,不乏被打捞上来的尸体再度被打捞的事例。
皋兰县民政局局长俞树珠称,每年由该局负责掩埋的无名尸体约有三四十具,由于没有固定的掩埋场所,每具尸体都要就近选择合适的地点,雇人掩埋。随着物价上涨,丧葬费也由几百元涨到一两千元。为此,民政局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申请一笔专项资金。
俞树珠透露,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将招商筹资修建一座公墓,内设殡仪馆,并专门辟出一块墓地,安葬黄河中的游魂。
据当地媒体报道,这个最初来自于小峡水电站的创意,早在2007年就开始实施。
当时,皋兰县政府招商筹建千佛山殡仪馆。时任甘肃省华龙农业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的周为君得到消息后,多次和皋兰县政府接洽,最终承揽到此项目的修建。
“县政府当时只给该项目批了5亩坡荒地作为馆址,并明确要求该建设项目自筹资金。”据皋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永祥介绍,承揽到此项目后,周为君注资100万元,成立了甘肃省千佛山陵园有限公司,开始四处招揽施工单位,并进行大肆宣传。不仅如此,周为君还通过各种手段,使得千佛山殡仪馆建设项目也渐渐演变为占地超百亩,集火化、陵寝、树葬于一体的大型陵园。当年年底,殡仪馆开工建设。
不过,这一工程最终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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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人的眼中,捞尸业是个很赚钱的行当。但事实上,很多捞尸人背负的是沉重的精神压力。由于这个职业与死尸接触太多,职业捞尸人被一些人认为“有邪气”,“不干净”;有人说他们赚死人的钱,太不道德。
而另一方面,由于从事的职业风险系数高,这个群体的人常常被保险公司拒绝门外。不少人在遭遇变故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北京60多岁的崔杰曾在1月份的冷水里捞过尸体,在化粪池中捞尸时皮肤还被感染了,留下了后遗症。光他的一件半干式潜水服就花了1万多元。很多人由于无法得到保险,只能把这些成本和风险都摊到每次的捞尸“生意”中。
一方面是死者家属觉得捞尸人是发死人财,趁火打劫;一方面是捞尸人利益得不到保障,自己承担巨大的成本和风险。这种两难的困境缘于公共打捞资源的稀缺--不少人因为没有官方的打捞队可以去寻求,所以才会不得已选择民间打捞队,更源于政府的缺位--监管缺位,缺少相应的法规对之进行规范。
早在2010年,一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指出:“应加快建立规范化、正规化的溺亡打捞应急制度。拥有一支长期固定、制度健全、体系完备、身份明确、保障有力的民间溺亡打捞协作团体,并将其纳入到政府公共应急制度内。”
社会对捞尸行业有需求,这是不争的事实。解决行业乱象需要政府在对民间打捞队规范化、法制化的同时,增加设置对公共水域的守望员和救生员,建立公共救援与打捞的专业队伍,用以引导并规范整个打捞行业。官方与民间打捞队并行,互相支持与补充,这才是打捞尸体行业的正确发展方向。
当行业发展有序,公共打捞不再是稀缺资源时,或许职业捞尸人这一群体面临的争议和困境才能逐渐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