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个人都曾有过收到假币的经历,而每次收到假币后都只能自认倒霉,这些造假币的太可恶了!正是因为有这些伪造假币的人,才会让我们用心血换来的钱币变成一张废纸!
广东女造假币被枪毙:
伪造巨额人民币,两名女犯被判死刑。18日上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犯罪人员方瑞凤、吴玉玲进行了宣判。
据宣判,2007年底至2009年初,方瑞凤、吴玉玲合谋,共同纠集他人伪造人民币共计2.8648亿元,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由于二人纠集他人共同伪造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大量假币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上述两女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8日上午,两女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另据羊城晚报报道: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宣判伪造货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吴玉玲(女,惠来籍,49岁)和伪造货币罪犯方瑞凤(女,惠来籍,38岁)死刑并执行。吴玉玲、方瑞凤二人是揭阳2009年破获的“4·10”特大假币案件的主犯。2009年4月10日,揭阳市公安机关获得重要线索:一个以方瑞凤等为首、在该市惠来县猖狂伪造货币的犯罪团伙正密谋将大批量的假币移仓。在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挥下,揭阳和中山、广州三地警方同时开展行动,至5月,该假币团伙主犯方瑞凤、吴玉玲等15名制贩假币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揭阳市警方更是将正在搬运假币进仓库的人、车和假币一网打尽,并在惠来县前詹镇港寮村一鲍鱼场、惠城镇一海绵厂工场,以及多个乡村老房子内现场查获一批伪造假币机械,缴获假币面额逾亿元。
揭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底至2008年初,吴玉玲、方瑞凤等人密谋合伙伪造人民币,并物色制假工场,购买车辆、机器、纸张等,纠集其他四名同案犯及两名外省技术工人,共印制假人民币两批计6900万元,除了241.2万元假人民币在破案后被查获外,其余假币均被方瑞凤、吴玉玲销售流入社会。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期间,方瑞凤、吴玉玲又纠集团伙成员印制假人民币四批共计21748万元。破案后,揭阳警方查获100元和2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计14053万元。另据查实,2008年底至2009年初,吴玉玲还先后两次为一名姓陈的朋友存放保管两批假币,按面额共计1.44亿元,其中24箱4800万元假币被警方查获。
不小心收到假钱怎么办?
收到假钱后的唯一方法就是上交银行,自认倒霉!如果明知道是假钱,还想花出去那是犯罪的行为!大家来看下面的案例:
广西桂林籍一男子黄某做生意时不注意收到数十张百元假币,不甘心自己被坑,为减少自己的损失便携带62张百元假币从桂林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多次以购物和换零钱的方式将假钞换真钱作案。日前,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5年4月18日,黄某持面值1600元的假币到金秀县城,通过向路边摊购买小额商品并跟卖家换零钱的方式使用了900元,并将100元假币赠送给唐某使用。几天后,黄某以为假币风波已过,又来持面值4600 元的假币到金秀县桐木镇,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了400元,并赠送了300元假币给唐某使用。2015年4月27日,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并在其身上及其所使用的摩托车内缴获面值100元的疑似假币35张。经中国人民银行金秀县支行鉴定,缴获的该批纸币均为假币。
据黄某交代,这些假币是他做水果批发生意时收到的,其不甘心自认倒霉,便抱着侥幸心理来到大瑶山,向五、六十岁的路边卖花生米、蔬菜等小摊贩购买小额商品并与其换零钱,想通过此方式把假钱都用出去换真钱回来。黄某知道持有、使用假币是犯罪行为,庭审中他悔恨不已,表示要将所获赃款退赔给受害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黄某向法院退出涉案所获赃款人民币1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持有、使用假币罪成立。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新版人民币已正式发行面世,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的七种防伪标识让广大市民更易辨别真伪,对于大额钱币,大家一定要仔细甄别,以免受骗上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不小心收到假币怎么办?如果是当场发现,就请对方换一张,若事后才发现,把钱交给金融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并说明在什么情况下收到假币,防止假币继续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