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潜逃11年后落网,被判死缓

2014-04-16 14:21:42   编辑:佚名   来源:辽沈晚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2000年11月,沈阳市于洪区陵东乡上岗村发生的一起命案,11年后凶手之一于飞才落网。被害人是一名从事金属收购的商人,凶手将其骗出劫杀,并将10万元货款分赃。  昨日

   2000年11月,沈阳市于洪区陵东乡上岗村发生的一起命案,11年后凶手之一于飞才落网。被害人是一名从事金属收购的商人,凶手将其骗出劫杀,并将10万元货款分赃。

  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获悉,凶手于飞获刑死缓。

  于宇是辽宁省建昌县人,到沈阳之后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就在有色金属市场靠介绍交易生活。

  王昌在有色金属市场有一个摊位,平时和爱人一起从事废旧金属的回收业务。

  于宇和王昌两口子就此相识。“我们做过两次生意,每次都是我丈夫带着两三万元现金和他去拉货。”王昌的爱人表示。

  2000年11月初,王昌的爱人接到于宇的电话说一家工厂有10吨废铝线,“18日上午10时许,他说车雇来了,在道上等着呢。我怕出事,就让我弟弟陪着王昌一起去,每人身上带5万元。”

  当天中午,爱人发现王昌的电话关机,连忙联系弟弟。“上午去了说厂长不在不能取货,我姐夫就让我先回来了,我走时把钱都给他了。半小时前姐夫打电话说下午能取,让我等电话!”弟弟表示。

  弟弟忙赶到上午的工厂,发现根本就没有出卖废金属的事,当即报警。与此同时,于洪区陵东乡上岗村发生一起命案,被害人正是王昌。案发后,于宇消失,与于宇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远房亲属于飞和朋友姜某。

  2000年1月21日,公安人员在于宇的出租房里发现了一本农家历,其中的一页上画了一张房型草图,草图上标着车库的房间里面画了一条沟。“我们对比发现,这个草图就是案发现场的平房,他们在作案前进行了周密安排,包括房间里什么地方动手、动手后怎么处理现场和被害人的尸体准备埋在车库等,都在图上面有反映。不过在准备埋人时被害人挣扎,逃走后被人发现。”公安机关表示。

  2011年11月,于飞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时于宇和姜某还在逃。“1999年10月,我到沈阳找于宇帮他收废铁,但一直没挣到钱,因为一直在他那吃住,欠他600元。他就让我帮他抢劫。我们提前租了空房子,买了两把刀。姜某是卖菜的,和于宇是朋友。当天我们走到屋里走廊处,于宇让我们动手,我们把他扎倒后拖到了车库里……过后我们回到于宇家,我分了2万多元。”于飞供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飞构成抢劫罪,系主犯,其伙同他人预谋抢劫,致人死亡,后果严重,但鉴于于宇在逃、客观物证缺失,且于飞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013年末,法院判决于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4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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