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获悉,夏季来临,游泳、洗浴等公共场所迎来客流高峰,特别是婴幼儿洗浴、游泳、戏水等场所卫生状况引起关注,市卫生监督局即日起开展全市游泳、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市卫生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游泳、沐浴等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地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要求,加强所辖游泳、沐浴等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此次重点检查游泳洗浴等场所的卫生许可持有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情况,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公共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情况,场所通风换气是否良好情况,游泳池水循环、过滤、消毒情况,浸脚池水消毒换水情况。并依据《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做好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卫生监督不留空白。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据介绍,7月份,该局将对市直管游泳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抽检,确保全市游泳、沐浴等场所夏季公共卫生安全,为市民提供卫生状况良好的休闲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