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牌贴不雅照 疑似报复人

2014-04-28 11:12:10   编辑:佚名   来源: 鞍山新闻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女子的不雅照被贴在公交站牌上。  深沟寺六区的一个公交站牌上,突然出现了一张女子模糊的半裸照,引起了不少路人的猜测。23日晚,它出现了,到昨日上午,照片已被人

 

  女子的不雅照被贴在公交站牌上。

  深沟寺六区的一个公交站牌上,突然出现了一张女子模糊的半裸照,引起了不少路人的猜测。23日晚,它出现了,到昨日上午,照片已被人用利器刮掉了不少。因照片上没有任何文字,且女子的脸很清晰,所以很多人猜测是女子的熟人在报复她。据律师介绍,如果真是恶意贴别人的照片,那贴照的人可能面临法律的处罚。

  23日晚,有行人发现,在深沟寺六区路西的一个公交站牌上,右上角贴了一张女子的半裸不雅照。虽然女子的身体部位进行了轻微模糊处理,但脸部还是很清楚的。这张照片是打印出来的,粘黏度还挺牢。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张照片的下半部被划掉不少,不知是不是已经被当事人看到处理过。记者询问了周围商铺的人,有没有看到谁来张贴这张不雅照,但大家都说没看到。由于照片就贴在站牌上,很容易被乘客注意到。有的乘客怀疑这张照片是PS过,“嫁接”的,有的乘客说,会不会是小广告?但因为照片上没有文字,所以更多的人怀疑,可能是照片上的那名女子的熟人要报复她,才把照片贴在她经常经过的地方。

  就此,记者咨询了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郭继伟律师。郭律师介绍,如果这张照片真是用来恶意侮辱报复他人的,那照片的张贴人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也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侮辱带来严重后果,那么张贴人还有侮辱他人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罪行。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这两样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所以,这种行为如果是恶意的,被侮辱的人如果知道是谁干的,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上一篇:家被烧光顾不上 “儿子能治好就行!”
下一篇:大学生患病有望省内转学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