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是党和政府对灵活就业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使社会保险补贴更好惠及灵活就业人员,将社会保险补贴及时准确支付给“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不断创新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实现了以信息系统为支撑,又好又快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真正体会到了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全覆盖,给他们带来的实惠。
一、注重基础,打造信息化工作平台
“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涉及到人员多,补贴支付金额大,为及时准确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我市通过不断完善就业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为做好就业援助夯实了工作基础。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系统的功能。2013年我局根据就业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本着简单、实用、长效的原则,将“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全部统一到一个平台上操作,从“4050”人员动态管理、补贴申领、补贴审核认定,全部实现应用信息系统来操作,先后开发了养老保险“即缴即补”管理模块,先缴后补管理模块,医疗保险直接补贴管理模块,医疗保险先缴后补管理模块,保险补贴退还管理模块,信息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保障就业援助政策的迅速落实。
二是不断满足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从2012年开始社保局对个体自然人养老缴费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个体自然人到社保局直接缴费,调整为通过中国银行(鞍山分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为适应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变化,方便“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补贴,我局经过调研,决定采取“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通过中国银行(鞍山分行)支付补贴,并及时开发和完善信息系统的功能,实现了“4050”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即缴即补”同步结算。
三是实现了 “4050” 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对“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成为可能,为及时准确掌握“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动态变化,做好社会保险补贴支付工作,我局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优势,对“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从享受补贴资格认定、补贴申领、动态变化进行详细记载,信息系统不仅能反映“时点”情况,还能准确地反映动态变化情况以及补贴支付情况,为有针对性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注重效果,就业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随着就业形势发生变化和就业工作的不断深入,“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对就业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为了使就业援助政策更好地惠及困难群体,把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通过我们的服务体现出来,我们在原来工作基础上继续创新,全力做好“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一是养老保险补贴实现“即缴即补”。 过去我市“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采用的是到经办机构申领补贴的方式,此种报销方式经办机构负荷重,而且“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排队等候的时间长。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以养老保险费委托中国银行(鞍山分行)代收代缴为契机,开发了养老保险“即缴即补”管理模块,在实现“4050” 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做到了“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即缴即补”、“同步结算”,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也有效地调动了“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二是医疗保险补贴实现“直接补贴”。以往“4050”人员医疗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补贴方式,这一方式存在着补贴支付周期长、环节多、垫付款负担重及业务人员工作量过大等问题。为从根本上缩短“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垫付周期、减少业务人员工作量,从2013年开始开发了医疗保险补贴“直接支付”管理模块,采取“直接支付”医疗保险补贴方式,利用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养老保险缴费系统,增加医疗保险补贴支付功能,直接将 “4050”人员医疗保险补贴款支付到“4050”人员在中国银行(鞍山分行)银行卡中,不需要“4050”人员办理任何手续,补贴支付后我们采取了个性化的服务,编辑补贴已支付的短信提示“4050”人员查收。
三、注重安全,建立动态数据比对制度。“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仅需要及时支付,更需要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数据比对制度建立有效减少或者杜绝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享受补贴。
一是建立数据实时比对制度。我们充分发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优势,建立数据实时比对制度,享受“4050”大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与在职参保、就业备案管理模块相关联,只要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保险或者办理就业备案手续,系统自动将“4050”人员身份置为就业,同时停止享受“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身份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系统会自动将其身份置为退休,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建立数据按月比对制度。由于我们信息系统没有与工商局、地税局、社保局数据库相联,无法实现数据实时比对,因此,我们建立按月比对制度,每月由专人到工商局、地税局提取法人代表数据、到社保局提取享受养老保险金数据,通过数据比对模块,将外部数据导入信息系统中,系统自动与“4050”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对已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及时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是市就业局在落实“4050”大年龄灵活就业人员援助政策的几点做法和体会。我们深知,我们工作与上级领导要求,与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满足困难群众对就业援助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宫文录黄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