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城镇劳动力就业的状况,促进就业再就业,近期,鞍山市台安县劳动就业局对全县的城镇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
2013年末,全县总人口37万人,其中城镇居民9万人,农业人口28万人,分别占人口总数的24%、75%;劳动力资源总数23.9万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城镇劳动力8万人,农村劳动力15.9万人,分别占劳动力总数的33%、67%。我县劳动力资源具有以下的特点:
农村劳动力数量大,所占比例达到67%。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力队伍—农民工,农民工的大量外出务工形成了“民工潮”现象。60岁以上的中老年劳动力所占比例较大,达40%左右,这部分人口由于年龄较大,缺乏劳动技术特长,就业难度相对较大。劳动技能水平低,绝大部分劳动者没有掌握一技之长。近年来,虽然通过大力发展各类教育,开展各种培训,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有所提高,但由于文化层次较低,劳动技能偏低且单一,市场竞争能力弱,难以实现稳定就业。
2011台安县就业人数为3.3万,到2013年为3.6万,年平均增长为2%,第一产业人口就业数占全部人口的比重由2011年14.7%下降到2013年0.5%,而第三产业人口就业比重由36%上升到49%。劳动力从第一产业慢慢流向第二、三产业,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2013年城镇单位和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平均约为3.4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97%左右。伴随着经济结构及所有制形式的变革,全县就业人员的就业去向更加多样化,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吸纳就业人口的能力发生了变化,国有、集体单位职工人数继续减少,但私营、个体和其他经济形式单位的从业人员都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2013年城镇国有、集体单位从业人员1.7万人,比2011年减少0.2万人;私营、个体和其他经济形式从业人员约1.7万人,比2011年增加0.3万人;非公有制单位将慢慢成为全县劳动就业增长的主渠道。截止2013年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6%以下,全县就业形势较为平稳。财政收支增长较快,百姓收入不断提高。居民工资收入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668.5,较2011年增加41%。而各行业在岗职工收入水平来看,不同行业收入水平不尽相同。其中,服务类岗位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技术类岗位收入水平较高。在统计的四种行业中,技术类人员人均月最低劳动报酬达到3500元,而传统行业中的服务业人员月人均最低劳动报酬仅为1200元,差距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