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传媒网讯: 日前,市民桑女士向铁岭日报热线反映,她和老伴儿的结婚证丢失,由于老伴儿身患重病无法出门,她自己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时,民政部门说补办结婚证需要本人到场,如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而到了公证处后,公证处也要求她老伴儿本人到场,这让桑女士犯了难。
对此,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公证时需要当事人在场),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由于桑女士老伴儿情况特殊,最后,在记者帮助下,经桑女士与公证处协调,详细说明了老伴儿不能出门的原因,市公证处表示可以派人去桑女士家上门服务。经上门服务,桑女士成功了公证手续,补办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