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开始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

2014-04-02 16:00:11   编辑:张芙蕖   来源:铁岭日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东北传媒网讯:记者从市招考办了解到,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4月1日开始,4月25日前完成。凡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各县(市)区招考委成立体检工作领导

  东北传媒网讯:记者从市招考办了解到,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4月1日开始,4月25日前完成。凡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各县(市)区招考委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主检医院,防止出现漏检、误检等问题。

  参加体检前,各县(市)区对考生进行高考体检知识、有关政策规定及安全、纪律的教育,体检医院认真做好体检人员的培训工作,体检结论必须由体检医生本人签字、盖章,不能由他人代签。

  据了解,我市经省卫生计卫委、省教育厅确定的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单位为:调兵山市人民医院、清河区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昌图县第一医院、昌图县第二医院、开原市中心医院、西丰县第一医院、铁岭县第一人民医院,其他体检单位出具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铁岭市中心医院为铁岭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市级终检医院,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向终检医院申请复检。

  市招考办有关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在体检前要避免剧烈运动,晚餐不宜油腻,不能饮酒,保证睡眠充足;尽量避免服用损害肝功能的药和一些补品、营养品,以免影响转氨酶的化验结果。如果在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慢性疾病,或者正在用其他药也要向医生说明,以免医生对于体检结果的判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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