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抓到后暴打致死,打死小偷判刑合不合理?

2016-10-07 00:26:13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相信大家都曾遭受过小偷的光顾,对于小偷的憎恨程度,每个人都是牙根痒痒!但是在遭遇小偷的时候,我们不能过当的反抗,假如一个手段过当,可能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   
 
  (以上这一点是很多人的喷点,以我的能力水平要完全解释清楚也不容易,一时半会也不可能敲一篇论文出来。在这里只讲结论:法律不是儿戏,法学界特别是立法届的人更不是弱智,遇到想不通的可以多想想多查查多讨论多请教,不要总因为“义愤填膺”加上抖机灵就以为可以碾压那么多专业人士的智商——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中国的法律很好了不容抨击,事实上立法不完善之处肯定是有的,否则不断修订法律是为什么,法理学里面也说了,法是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的嘛)
 
  二、防卫不要过度。有人偷你钱包(不含转化抢劫等其他情节),你将其打成重伤甚至打死,显然不妥;有痴汉摸了一把你女朋友,你将其手打断或者干脆阉割,是的,也不行;有人跟你吵架,吵着吵着踢了你一脚,你一看哟呵行啊你先动手的我来防卫一下吧,遂抄起砍刀朝对方招呼,绝逼不是正当防卫。
 
  一般来说,需要遵循适度原则。小偷掏钱包,你殴他几拳踢他几脚,弄点轻微伤出来才扭送公安机关,OK,没人反对,但如果非要打死打残,法律就不站在你这边了。
 
  当然,部分罪名是有着“无限防卫权”的设置的,比如杀人强奸抢劫啥的。但我也奉劝一下各位,千万不要因此就以为“啊呀这个人想杀我,我无限防卫将他干掉吧”……因为那啥,无限防卫权也不是随便乱用的。
 
  三、防卫的目的就是防卫,不是反杀。“防卫”是什么?是制止侵害,是保护自身,是确保安全。法律不会认为你是受害者就有权力对施暴者进行惩罚,那些想着“反正你侵害我了我就把你弄死”的亲们,你们不是想防卫,而是想杀人哦。
 
  所以,这里引申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侵害被制止后,不要再动手!侵害被制止后,不要再动手!侵害被制止后,不要再动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否则绝对不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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