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国胜承认他对侯志强的“骂”并不能感化对方。更让侯国胜无奈的是,2012年,镇上让报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并要求是村里的干部,“没别的选择,村里只有侯志强和副主任俩干部,我把俩人都报上去了。”
侯在村里依旧依靠打架、敲诈获得财富。
有装修工人说,侯志强不给他装修费;有村民说,侯把发霉的玉米强卖给自己;寺门村镇的多个工厂主称“每年过年,侯往厂里送烟花爆竹,强买强卖。”
今年7月的一个午后,侯志强的儿子在家中聊起了自己的父亲。和其他村民的住房相比,侯家显得十分阔绰。套间里摆放着专门的餐桌,屋里贴着白色瓷砖,墙壁四角钉着墙角线,院子里有个硕大的铁笼子,养着两条鬃毛油亮的藏獒。
7月4日,侯的儿子说,装修的钱是一家人工作、种地的积蓄,“家里条件在村里以前算是差的,后来才好了起来。”
在他看来,父亲侯志强正直、讲义气。如果不出事,一定是好村长。
2012年6月24日,侯志强乘坐红色面包车来到郑潮军的家里。这次他没有要钱,只是想让对方再吃些苦头。
侯上次殴打郑潮军的父亲郑立海是十几天前的事情。当时,郑立海拒绝了侯朋友购买生猪的要求。为此,侯大为光火,冲进郑的家里教训了后者。
郑立海是外乡人。据96位村民写的联名信显示,侯志强找了郑家10次麻烦,多数情况下是要钱,有些时候则是单纯为了泄愤。比如,侯志强媳妇生孩子,郑立海忙着盖猪舍,上了礼没去喝喜酒,被侯志强差人强拉过去揍得头破血流。
6月24日那天,侯志强在郑立海院门前下车,用板凳砸碎郑家房子的玻璃,又扇了闻声从玉米地里赶来的郑立海一个嘴巴。郑妻跑去村支书家里求救。
侯则开始殴打郑立海,用铁锹和菜刀。侯没有想到,郑立海22岁的儿子会反抗。他用铁棍打跑了除侯志强以外的三名男人。接下来,又用铁棍敲倒了侯志强。
据郑潮军当天的笔录称,他是看见侯志强倒地后又弓起身子,怕侯再来打人,所以他继续打了几下。
郑立海的妻子回家时,侯志强浑身是血躺在地畦里,丈夫和儿子在院里坐着,身上和头上也都是血。
郑立海告诉妻子,“再让他打我,我在这等派出所来处理这事。”
没人想到,侯志强死了。
怎么才算正当防卫?
2012年郑潮军以故意杀人罪被判15年。2013年,河北省高院以相同罪名,改判其服刑8年。今年6月10日,郑家拿着村民联名信,向省高院提请申诉,认为郑潮军实属正当防卫。2周后,申诉被驳回。
那怎究竟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同时也注意避免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1.不法侵害的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3.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4.防卫须出于防卫的认识与防卫的目的;5.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