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航拍无人机、物流无人机和玩具无人机有了爆发式发展,为规范“飞行”行为,2013年底,有关部门又出台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虽然这仅是一部咨询通告性质的文件,法律强制力尚不完备,但已是目前规范无人机行为的重要依据。规定将“无人机”的定义进一步明确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分类也随之明朗: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为微型无人机;7千克和116千克之间的,属轻型无人机;小于等于5700千克的是小型无人机;5700千克以上机型,称为大型无人机。
上述文件同时规定,有三类飞行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安全责任,无须证照。这三类是室内飞行、高度低于120米且视距在500米半径内的微型无人机、在人口非稠密地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除此以外,驾驶员须“持证驾驶”,由行业协会或民航局管理。
由此看来,“7千克”和“120米”似乎可视为“无人机”能否自由飞行的“分水岭”。据此,小李要拍摄婚礼航拍,使用的无人机只要在“分水岭”以下,似乎就可以随意飞。
“自由飞行”并非绝对
不过,本市一位民间航拍团体负责人根据其在多次航拍中的经历,并综合不少同好者的建议,对“自由飞行”提出了代表性的看法。他告诉记者:尽管他是航拍爱好者,也拥有自己的航拍团队,但无人机毕竟存在“操控”可能失误等因素,因此在具体航拍中,太“任性”不行。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至少有三类情况不能随意飞:一类便是小李准备拍摄高铁列车的区域,因为该区域属于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第二类是传统规定中禁止放飞风筝、孔明灯的输电线路及其他一些敏感建筑物附近;第三类是城市中人口密集的区域。但对这三类飞行目前并无管理主体。“轻、小、大”三类无人机归协会和空管管理,这点已明确;而对于微型无人机的飞行,根据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管理权限,公安和城管理应是主要监管者。但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像陆家嘴地区那样由‘片警’自行决定是否准许飞行的尴尬就在所难免。
另一位资深航拍爱好者呼吁:建立由公安部门主导的微型无人机登记制度,或许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可将微型无人机登记权限下放给派出所,居民到那里为自己的设备进行登记注册,一旦发生‘飞行’引发的事故,也容易追责。形象地说,就是像管理宠物犬那样管理微型无人机。只要管理到位,‘黑飞’引发的安全隐患就能降到最低。”
5月7日,小李告诉记者,他最终还是谢绝了朋友的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