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卖身需要签署卖身契!
活契是自己可以花钱买回自由身,死契则不可以(主家同意的情况例外,活契则不需要主家的同意,只要钱够了就可以赎身),其规定类似当铺的死当活当,也就是决定权在谁手里的关系。
签了契的都没有人身自由(死活契都一样),一切都要主家来决定,指定婚嫁、转卖都是可以的,完全没有自由。
(自愿为婢嘛...如果签了契,和上面是一样的,没签就是一般的雇佣关系,本身还是自由人。)
相对的,主家也必须负担起奴仆的一切。
所以,在灾荒年间,卖身为奴是一个好的选择,尤其是进入大户人家为奴,待遇是非常好的(对比一般老百姓),一般人想卖还没人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