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可合法登记,无社会福利
2010年9月17日,德国外长吉多·韦斯特韦勒与相恋多年的同性爱人结婚。
【时间】:2001年8月1日起,德国同性恋者可以合法办理共同生活登记,同性恋婚姻在德国获得法律上的承认。
【权利】:注册同性伴侣享有财产继承权。但是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
【历程】:2000年11月,德国联邦政府修订生活伴侣法,接受同性恋者共同生活登记,给予同性恋者相同于婚姻的法定承认。
2001年8月1日起,德国同性恋者可以合法办理共同生活登记,同性恋婚姻在德国获得法律上的承认。
比利时——允许同性伴侣收养子女
【时间】:2003年6月1日,比利时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法案正式实施。
【权利】:同性恋夫妻与异性恋夫妻拥有相等的权利
【历程】: 2003年1月30日,比利时众议院批准通过了一项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法案。6月1日,此法案正式实施,但是不允许同性恋领养小孩。
2004年10月开始,同性伴侣一方只要在比利时住满三个月即可在比利时结婚。
2006年,比利时国会通过法案,允许同性伴侣收养子女。
瑞士——规定了同性恋者按章纳税的义务
2007年1月3日,瑞士一对同性恋夫妇互相亲吻,他们是瑞士首批获得法律承认的同性恋夫妇。
【时间】:2007年1月1日,瑞士允许同性恋者登记结婚。
【权利】:保障本国的同性恋者享有与正常夫妻同样的权利,但是不得收养孩子,而且不能享受生殖医疗。
【历程】:2003年12月3日,瑞士联邦议会下院通过了一项新法案,保障本国的同性恋者享有与正常夫妻同样的权利。
2005年6月5日通过全民投票的方式,对《伴侣法》进行表决。该法获得大多数选民的认可。
2007年1月1日起允许同性恋情人登记结婚,从而不仅保障了同性恋者的结婚权益,而且规定了同性恋者按章纳税的义务。
丹麦——允许同性恋夫妇在教堂结婚
【时间】:2012年 6月15日新法案生效,届时丹麦将加入冰岛和瑞典行列,成为同性与异性婚姻无差别国家。
【权利】:注册了的同性伴侣享有婚姻的全部权利。
【历程】: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注册同性伴侣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
2012年6月7日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同性伴侣最早可从6月15日起在教堂或登记处合法结婚,允许同性恋夫妇在教堂结婚。
法国——允许不同国籍同性恋者在法结婚
2013年5月29日,法国首对男同性恋人在法国蒙彼利埃市政厅举行了他们的盛大婚礼仪式。
【时间】:2013年4月23日法国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及收养子女法案。法国成为全球第14个立法确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权利】:允许不同国籍的同性恋者在法国结婚,以及婚后共同收养一个孩子或收养其中一方的子女。
【历程】:2013年4月23日,法国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及收养子女法案。
2013年5月17日,法国宪法委员会宣布,由议会通过的同性恋婚姻法案没有违背法国宪法原则,具有法律有效性。
2013年5月18日,法国总统签署了同性恋婚姻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