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以及其他污损车辆的物品的;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无人陪同的;
4、要求驾驶员作出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
5、在车内吸烟、吐痰,污损车辆的、乱扔废弃物的。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涉嫌“拒载”:
1、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2、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
3、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4、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遭遇出租车拒载乘客应该怎么办?
若遇到出租车驾驶员拒载,可以通过拨打投诉热线或者直接到各地运输管理所举报。
如果乘客有紧急情况,而出租车司机拒载行为使乘客因此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乘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尽可能详细告知时间、地点等现场情况和打车经过等信息,注意举报时一定要提供足够有效的信息和证据,最简便的就是记下车牌号码,如有条件,最好能利用相机、手机等的拍照、录像等功能将现场情况拍下来,为事后查处提供有力证据。注意观察副驾驶位置前方服务监督卡,上面标有驾驶员信息,有些驾驶员为逃避监督私自遮盖或干脆撤下,这些细节都可以偷偷拍下,当其他证据不充分时,市出租车管理处将以未持证上岗为由对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