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判定有明确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涉嫌赌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例如“宁波发微信红包赌博”案,从7月31日到8月10号,整个群涉及的金额超过40万元,参加人员加上组织人员有60人上下,获利大约有4万元,群主获利5000元,“代包手”也从中营利。群主组织微信发红包,并从中抽成,是以营利为目的,“这与亲朋好友之间的抢红包游戏有着本质的不同,可以视其为一种不正当经营活动,该发起者或组织者很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旷昕说。
而群成员抢红包涉赌的违法行为要受治安处罚。一般情况下,单纯参赌人员不构成赌博罪,但有可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对其进行拘留、罚款处罚。
微信红包赌博的形式多样
“微信抢发红包”除了采取“红包接龙”的方式涉赌,还有哪些形式呢?据介绍,还有以红包金额数字押注、使用红包金额数字玩“牛牛”、“牌九”使用微信“摇骰子”表情比大小等,有的不良商家打着推销的名义,使用微信红包“众筹”而后“抽奖”,也是一种变相的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