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大家都知道和尚是要戒色的,但是现在就是有这么多的假和尚!打着和尚的旗号来招摇撞骗,干的却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想想都觉得可恶!他们的所作所为让中国本来就为之不多
既然宗教局没辙,那么成立六十年之久,代表广大佛教界人士利益的佛教协会为何不出面?从法律角度来讲,“假和尚”是社会人,并没有任何佛教规定能够制约他。剃光头、穿僧服、持佛珠,冒充和尚,只要没违反现行法律,不会有任何制裁。各级佛教协会、佛教其它组织都只是社会团体,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并没有执法权。
事实上,佛协已经做了它所能做的了——4月9日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普正法师称“假和尚事件”有损佛教界名誉和形象,表达了严厉谴责,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假和尚被众僧人围堵时反问:“你们是真和尚吗?你们有权扣留我们吗?”尽管有僧人回答的很有水平:“我们已经报警了,也没有扣留你,只是让你们等着警察来处理。”但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仅是因为两人可能冒充和尚,就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得离开,真和尚就有权这么做吗?答案很显然,一来真和尚并没有执法权,二来也没又任何证据证明假和尚违法了。如果假和尚正在坑蒙拐骗或者实施违法淫秽行为被当场逮到,那还另说,但在此次事件中并非如此。
按照个人理解对宗教原教旨教义进行理解和解读,这完全是个人自由。即便这种解读的结果很有可能在绝大部分人看来完全是离经叛道,个人也有权利把这一解读以言论和行为的方式表达出来。色情刊物《皮条客》的创办者Larry Flynt,曾因“以图文形式指认宗教人物有乱伦行为”被指控,但法院最终以“没有哪个有理智的人会认为该广告描述的是实际发生的事情”为由宣判控诉不成立。
冒充的假和尚被抓走,那么换做一个真和尚,又会怎样?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释常辉法师的说法,在佛教内,僧尼触犯清规戒律,只是“默然摈除”,即“谴单”,开除他离开寺院,没有任何重刑。僧尼触犯清规戒律,不会有超出当时、当地国家法律之上的私刑。既然是真和尚都这么宽容,那为什么对待假和尚反而要那么严厉?如果假和尚搂美女应该被抓,那时有耳闻的真和尚娶老婆又该当何罪?
宗教信仰有自由,世俗社会不得干涉,这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反过来,宗教是否就可以此来绑票社会,要求社会必须认同宗教伦理,并且维护它的声誉呢?这并不可行。宗教的声誉完全系于教徒自身,社会并没有义务来维护。冒充和尚之所以经常出现,仅仅是因为冒充者的原因,而与佛门不清净无关吗?如果希望享有不受世俗权力干预的信仰自由,那就不应该指望世俗权力来维护宗教的声誉。只有保障了每个人不认同佛教的自由,才能保障每个人信仰佛教的自由。试图借用世俗权力来实施抓捕,不但维护不了佛门清誉,还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