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日,一段《山西怀仁县星光大道KTV门前当街杀人》的视频在各大论坛和微博疯狂传播,该视频显示“一名男子拉住一位过路女子,还拿出刀具朝女子身上连捅多刀&rdquo
就是对那些疑似暴力,你作为发觉者,也有权报案。电影中,邻居发现隔壁有爆炸声,可能有暴力,立即报案,结果警察到后,不是这种情况,就属疑似暴力。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对报案人是积极保护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还赋予每个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这个权利,不仅仅是在自己遭受不法侵害时,自己作为受害人有权行使,而并且,当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逢遭不法侵害,每个过路人都有权采取措施制止该不法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也是正当防卫,而且伟大的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特别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任何人采取制止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可见,我国法律给予公民“管闲事”赋予很大的权利。
试想,本文开头的那个场面,若第一发现的那个路人及早报个案或者某个路人上前断喝一声行使正当防卫以制止侵害行为的继续或者几个路人一起上去扭送公安,兴许就能保住那位无辜弱女的性命。
面对别人遭受暴力,自己围观无动于衷,假如有朝一日,自己遭受暴力,谁来保护?扭送也好,报案也好,正当防卫也好,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只要我们每个路人都勇于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不法侵害行为一旦露头,即被灭亡。
法律赋予的这些权利,既要宣传,更要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