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死穿铁轨女子,女子被火车撞死图片

2016-01-19 22:37:20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火车铁路是非常危险的地方,在火车轨道上发生的惨剧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小编在这里奉劝大家,不要做出横穿铁轨的危险行为!   12月16日下午2点左右,一位25岁的江西
  火车铁路是非常危险的地方,在火车轨道上发生的惨剧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小编在这里奉劝大家,不要做出横穿铁轨的危险行为!
 
  12月16日下午2点左右,一位25岁的江西籍女子在虎门高铁站进站乘车时穿越轨道,不幸被疾驶而来的火车撞击身亡。目前,车站与死者家属双方已达成协议。
 
  火车撞死穿铁轨女子,女子被火车撞死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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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雪娇与丈夫邹小华在虎门镇怀德社区雅瑶村开小店,12月16日下午2点左右,两人一起来到虎门高铁站,准备乘坐G1007次列车去深圳北站。邹雪娇和邹小华一前一后进站,后进站的邹小华与妻子失联了。在G1007次列车开往深圳北的过程中,邹小华未能找到妻子,到站后,邹小华又多次打电话但都未能联系上邹雪娇。
 
  当日下午五点多,邹小华乘车返回虎门雅瑶的家中。刚过八点,邹小华突然接到虎门高铁站工作人员电话,当他和几个亲友一起来到虎门高铁站时,工作人员告知他,邹雪娇已于当天下午2点24分死亡。
 
  死者父亲邹先生说,虎门车站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事发时,邹雪娇站在轨道上,伸开双臂、背朝火车,被火车撞击死亡。但出事时的情景并不在录像中。该工作人员还提供了两位现场目击乘客的说法。
 
  邹先生说,该工作人员提供的录像显示,当时站台上没有别的旅客,也没有工作人员,只有邹雪娇一个人。邹雪娇在站台栏杆前站了一会,她看到对面站台有车进站,就从站台跳到轨道上,朝对面站台走去,走过两条轨道后,视频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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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与车站达成协议
 
  据了解,邹小华等人已与虎门站达成最终处理协议书。
 
  协议书显示:2015年12月16日,旅客邹雪娇持G1007次列车车票由虎门站至深圳北站。14时25分,虎门站站台客运员在场组织G1007次列车乘降作业,旅客邹雪娇在虎门站4站台等候G1007次进站时,突然跳下轨道,穿越3、1、2道三条轨道,被4道进站列车G6146撞上,导致死亡。车站基于人道主义,决定一次性补助死者亲属3万元。
 
  深圳铁路公安处刑侦技术支队出具的一份死亡鉴定书显示,死亡原因系“列车撞击”,检验日期是2015年12月16日。
市民在站台等车的时候,应该注意站在警告线外,不要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有其他警示标志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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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若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若铁路运输企业尽到了安全义务,应承担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同时规定,受害人因卧轨等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该司法解释加大了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若监护人有过错的,铁路运输企业承担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如果监护人及受害人自身均有过错的,则赔偿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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