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餐厅天价扇贝事件又引发了宰客事件的热议,下面就把这天价扇贝事件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网友发帖称“三亚版青岛大虾,写着15块每份,下单后商家说是15块每个,知道详情后退款卖家死活不同意退款,还冒充美团外卖客服不同意退款。
10月20日晚,消耗者刘先生在微博上反映,他在一家外卖网站购买三亚港轩茶餐厅“粉丝蒸扇贝”,网站订餐页面显示的是“15元/份”,但下单后店家说是“15元/个”。经过三亚市工商、旅游等部门快速调查,该餐厅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耗,三亚市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三亚市工商局介绍,该局舆情监测小组于2015年10月20日晚22点50分,在腾讯微博上发现名为“叫我不惬意哥”的网友发帖称“三亚版青岛大虾,写着15块每份,下单后商家说是15块每个,知道详情后退款卖家死活不同意退款,还冒充美团外卖客服不同意退款。”同时,该网友还曝光了在美团外卖网站上在线支付的页面截图,其中涉及的商家名称为“港轩茶餐厅”。
三亚市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连夜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成立调查组。21日早上8点,三亚市工商局联合旅游警察支队一行7人到涉事的亚龙湾港轩茶餐厅现场进行调查。
据三亚市工商局通报,经查:亚龙湾港轩茶餐厅是由三亚天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一家连锁品牌餐饮店。餐厅位于三亚市亚龙湾开发区亚龙湾商业中心B1—2号商铺,开业于2015年8月,主要经营港式烧腊、粤式小炒、时尚点心、精品川湘、西式甜品、港澳饮品等。消耗者刘先生在美团外卖网站购买了港轩茶餐厅的“干炒牛肉”、“海南鸡饭”“蒜蓉粉丝蒸扇贝”、“椰子冻”等外卖食品,其中,蒜蓉粉丝蒸扇贝在网站订餐页面写着15元∕份,但之后店家在确认订单时电话告知他该菜品是15元∕个,不是美团外卖网站订餐页面写的15元∕份,刘先生就跟店家协商退款,店家不同意,经美团外卖客服协商仍然无果,最后他就在微博上进行了爆料。
经查实,该餐厅在美团外卖网站上的菜单价格中标注蒜蓉粉丝蒸扇贝是以15元∕份销售,但在餐厅销售过程中是以15元∕个销售。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三亚市工商局将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三亚市工商局调解,该店已同意退款并道歉,消耗者对处置惩罚结果表示十分满足。
据记者了解,消耗者刘先生在给三亚市旅游委负责人发送的短信上表示,“此次过来三亚遇到此事实非我愿,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三亚政府对此事的重视,处置惩罚进度相当迅速……,也给了我新的三亚印象,希望三亚的旅游发展越办越好,下次我们还会选择到三亚旅游,感受三亚人民的热情。”
这些年中,三亚发生的宰客遭曝光的情况,可能居旅游城市之首。监管失职、执法不作为的问题,也饱受游客和网民吐槽。但这一次,相关部门的表现应该值得称道:消费者10月20日晚爆料,次日早上8点,当地旅游警察支队便到涉事餐厅调查。之后工商部门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消费者维权结果圆满。
所以要对比“三亚扇贝”与“青岛大虾”两个相似事件,我想说的是,不管是政府部门正常履职,还是维护地方形象与旅游品牌,很多问题其实都比较简单。简单的问题之所以会复杂化,给地方造成严重损失,根本原因是一些职能部门不负责任。有些问题,实际上不过是“举手之劳”一样简单,比如接到消费者投诉,认真受理、认真答复,按规定承诺和办理,诸如商家宰客这种“小事”,才不至于被放大、发酵。
“三亚扇贝”没有变成“青岛大虾”,其实并没有什么经验可谈,也无需说谁向谁学习,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可“学习”的,问题就那么简单——监管者正常履职,简单的问题便以简单的结果而结局;反之,该办的事不办,该处理的不处理,简单的问题就可能会以“复杂的结果”而结局。而唯有足够的压力,产生激励效应,有失职渎职,就要付出相应代价,才能保证依法监管、正常履职成为常态。
三亚宰客现象频发的原因:
7成人称宰客现象源于执法不力
此次天价宰客事件所引起的声讨大潮,绝非偶然。
在回答问题“对于天价宰客事件你怎么看”时,有44.33%的人认为是“一些旅游景点普遍存在的顽疾”,有13.24%的人认为“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还有42.44%的人认为“性质非常恶劣构成违法”。
“如果说频频发生的宰客事件涉嫌违法,这并不为过。无论根据价格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类似的事件确有违法之嫌。”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向记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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