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络上有一个新兴名词叫躺着也中枪,这个词用在下面的这个新闻中再核实不过了,一个男子因为感情问题想不开自杀,采用了烧炭的方式,没想到自己死了还拉了一个邻居来垫背!他的邻居可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男子自杀熏死邻居
前两天,在青岛镇江路一小区发生一起不幸的事,在地下室两间出租房内,分别发现了两具男子的尸体,到底发生了什么?熏死邻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死者公方龙,今年24岁,从平邑来青岛打工三个多月的时间,工作刚刚转正,而就在18号,公方龙突然失去了联系。公方龙的父亲有些担心,赶紧让他的女朋友到公方龙的住处查看情况,可没想到却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噩耗:公方龙去世了。
公方龙的家人介绍,一开始以为孩子是得病或者感情原因想不开,后来感觉不是,他跟他对象处的很好。
公方龙的死亡时间是17号夜里,而就在他的尸体被发现的同时,就在他的隔壁,又发现了另一具男子的尸体,死亡时间同样是17号夜里。
公方龙的家人当时在死者屋里发现了遗书,和烧炭用的工具。遗书内容基本是就是,不想这么活着,大概就是为了感情的事。
两人租住的是小区的地下室,一个月400块钱,向户外基本不通风。男子烧炭自杀,竟让住在隔壁的公方龙也丢了性命。
儿子的死让家人悲痛欲绝,而隔壁自杀男子的家人也已来到青岛,跟公方龙的家人有过接触。
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两人的死亡初步判定为一氧化碳中毒,但还要等法医做进一步鉴定。
失火邻居损失怎么赔偿?
杰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唐达指出,具体的赔偿需要看失火原因,尤其要看其中是否存在操作不当等人为过失,如果有则需要追究房屋使用者的相应责任。如果是由于电线线路老化等,则属于房屋管理方的管理责任。记者随后向消防部门了解调查进展,消防部门回应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
此外,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说,事故中住户本人已经死亡,是很难承担责任的,除非有确切证据表明其留有其他遗产,可以相应地用于赔偿损失。对于消防部门在灭火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蔺存宝律师指出。“消防部门在灭火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属于正常职务行为,任何财产权利都应让位于公共安全和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