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贩毒妈“还钱” 90后情侣均获刑13年

2014-05-08 15:09:59   编辑:佚名   来源:辽沈晚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2010年,17岁的小宝和16岁的欢欢恋爱了。  恋爱时,欢欢说:我妈是贩毒的;小宝拉着欢欢的手说:你不像你妈就行。  2014年,小宝和欢欢一起被判刑13年,罪名是运毒和

  2010年,17岁的小宝和16岁的欢欢恋爱了。

  恋爱时,欢欢说:我妈是贩毒的;小宝拉着欢欢的手说:你不像你妈就行。

  2014年,小宝和欢欢一起被判刑13年,罪名是运毒和贩毒;欢欢的母亲是同案犯!

  明知“丈母娘”贩毒也要和女孩在一起

  1993年出生的小宝是黑龙江人,只有初中文化,很早就外出打工。

  2010年,他在盘锦的一家畜牧集团上班时认识了欢欢。欢欢1994年出生在抚顺,当时才16岁,只有小学文化。两人成了恋人关系。

  欢欢的母亲叫阿芳,在抚顺经营着一家足疗店。“我店里有个技师她吸毒,一开始我是好奇就跟着吸,后来就上瘾了。冰毒也都是这个叫露露的技师提供的。吸毒花销太大了,我就决定贩毒挣了钱好供自己吸。露露给我牵线认识了阿喜,阿喜能弄到冰毒。我从阿喜那买来冰毒再卖给抚顺那些吸毒的人。阿喜后来还把他在广州的上线大民哥介绍给了我。”阿芳后来供认。

  当欢欢得知自己的母亲从吸毒变为贩毒时,她向小宝坦白了:我妈是贩毒的!当时小宝拉着欢欢的手说:你妈什么样无所谓,你不像你妈就行!

  帮贩毒妈“还钱”“小两口”半夜跑长途

  2012年11月份,小宝和欢欢一起回到抚顺生活。“我们回去的第二天晚上,她妈对我和欢欢说她欠了别人钱,但是最近太忙,没时间还钱,让我和欢欢带着钱到佳木斯找阿喜还钱,把阿喜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欢欢。第二天早上,阿芳给我拿了2万多元钱,另外还拿了三四百元钱是路上用的,之后她雇了一辆轿车送我们去沈阳,我俩乘坐下午4点客车,在第二天7点多钟到的佳木斯。”小宝表示。

  联系上了阿喜,当天下午2时,小两口就坐长途客车返回了沈阳,到达沈阳时是次日凌晨2时,阿芳雇的轿车已经等在了汽车站。

  在佳木斯上车时,阿喜给小两口买了不少的水果和零食,回到家之后,这些东西也都给了阿芳;其中旺仔牛奶四联包里的一个包装盒里并没有牛奶,而是40余克的冰毒。

  之后的几天里,抚顺的吸毒人员鲍某两次找阿芳购买冰毒。“其中一次是在晚上,那天我没在家,有人给我打电话要毒品,我家有包好的冰毒,就打电话骗欢欢说有两个人欠我钱,让他俩去送药,把欠我的钱带回来。”阿芳表示。

  第一次是小宝与欢欢一起给人送了2克冰毒,第二次小宝自己送了5克冰毒,都是装在开封的烟盒里。

  被控运毒贩毒“小两口”均获刑13年

  2013年1月6日18时许,公安人员在抚顺市阿芳租住处,将正在交易毒品的阿芳、大民哥抓获,并从该租住处收缴大量毒品。

  当时也在房间的小宝和欢欢也被带走,经检测,两人都没有吸毒。

  法院一审认定小宝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欢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帮阿芳从黑龙江带回了毒品,也不知道帮阿芳贩卖的是毒品。”两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宝和欢欢在公安机关曾经供诉过知道运输和贩卖的是毒品。而且两人明知阿芳是贩毒人员,对跨越两省长途还款仅一万余元,以及将开封过的烟盒二次交给他人,他人每次给予一两千元等明显反常的行为,作为有完整认知能力的成年人,对帮助阿芳运输、贩卖毒品显然知情。两人均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今年2月末,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了两人上诉。判决现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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