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商局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4-07-08 16:40:35   编辑:宋金   来源:锦州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规范驰名商标的使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市工商局自5月20日起至6月20日,开展了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规范驰名商标的使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市工商局自5月20日起至6月20日,开展了为时一个月的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专项整治行动,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82人次、执法车辆326次,召开15次座谈会,走访企业130家,巡查商场30家,检查超市、药店和个体工商户共计2400余家;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制作张挂条幅19条;拆除标有驰名商标字样的户外广告展板23块、牌匾107块,整改车体广告27处、led显示屏8块。

  一是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宣传教育到位。各级工商部门召集辖区内大型商场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宣传新《商标法》,指导商场自查自纠,杜绝出现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的行为。

  二是走访驰名商标企业,检查督导到位。对全市6家驰名商标企业进行了逐一走访,禁止其发布带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5月1日以后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不得出现驰名商标字样。

  三是持续开展巡查,监管执法到位。对辖区内商场、超市、药店等牌匾和店堂广告及电子显示屏进场排查,对公路、铁路、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出现的户外广告展板等进行巡查,确保巡查到位,不留死角。

  四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查处到位。对于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责令行为人立即整改,对拒绝整改者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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