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国税局备战电信业“营改增”试点

2014-05-27 13:36:18   编辑:佚名   来源:锦州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涉及锦州地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涉及锦州地区53户电信业纳税人。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本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使用地税发票的截止期限是2014年5月31日,2014年6月1日起开始使用国税发票。接到试点任务后,市国税局积极行动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为了使广大干部既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市国税局采取“1+6”模式加强组织领导,即:成立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项目组,下设综合业务、新闻宣传、征收管理、技术保障、服务培训、效应分析等6个专业组。他们又将涉及此次试点工作的6个方面45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细化,指定相关责任处室,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举措全部转化为任务清单,定期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每一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他们还对信息确认、税务登记、税种核定、资格认定、发票票种核定及发售一体化流程等进行科学设计,通过办税服务厅“营改增”绿色通道为试点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的一条龙服务,避免了纳税人来回跑的问题。

  此外,为确保试点顺利实施,市国税局还加强部门协作,以试点纳税人名单为基础,通过国地税联系工作机制进行重新确认、补认工作,确保管户移交无差错。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两项工作同步进行,在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设立公示板,发放宣传册,大力宣传此次试点政策对结构性减税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市国税部门已经初步制定了试点培训方案,拟在6月1日前举行1场全地区大规模培训、7场分区域培训、若干次送税上门面对面辅导,确保培训辅导涉及试点全体纳税人。

上一篇:锦州市发改委转作风创一流 深化机关作风百日整治
下一篇:义县三年磨一剑成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