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财政部门四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4-04-04 14:02:44   编辑:刘凯   来源:东北传媒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东北传媒网讯:近日,我市财政部门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机关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加大纠正“四风”和违法

  东北传媒网讯:近日,我市财政部门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机关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加大纠正“四风”和违法违纪查办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层层签订责任状。实施局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此外,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局各个层面上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作风建设常态化。按照《锦州市财政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要求,继续完善财政部门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及反馈等项制度,及时查处不按规定办事、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和服务态度生冷、吃拿卡要等严重影响财政部门形象的行为。对违反财务规定,擅自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公开“三公”经费。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基础上,推进透明预算制度改革,将三公经费单独列表反映。在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增加三公经费统计内容,设计三公经费表格,并对基础库和预算编审两模块进行调整,准确统计三公经费以便于及时向社会公布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建立财政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要求,制定《2013—2017年锦州市财政局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财政系统五年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出的问题,及时修订现有的财政管理制度,特别是透明预算管理的现代财政制度,使之成为制度统领、流程规范、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新机制。

上一篇:锦州市市政部门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全面展开
下一篇:北镇国税建立国税与政府“捆绑式”制度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