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食药监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食药监管工作科学化水平,食药监局在多年的实践之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食药监局上下在“德、能、实、绩、廉”五个字上狠下功夫,内提素质,外树形象,真抓实干,为构筑一方食药安全监管阵地,打下夯实基础。
德:立足本职岗位,把雷锋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使“学雷锋、学郭明义”常态化,发扬雷锋同志甘当革命的“螺丝钉”、郭明义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能: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的质量,我们首先加强自身学习。食药监局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培训,平时在执法过程中的研讨会是随时就开。此外,我们在每两个星期的周五下午都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具体的案例讲解,使执法人员掌握了法律法规条款的内涵,为正确执法提供保障。
实:健全制度,强化落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了工作纪律,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使每一位行政相对人都能得到满意的服务。
绩:一方面做好绩效考评工作,年初即设立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年终逐项自查自评,从中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另一方面举全局之力争先创优,2013年,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公布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绥中县荣膺此殊荣。
廉:按照上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程,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两个责任制。一是分级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原则,健全分级负责体系;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局长与每个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纠风工作责任状。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