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稚童“憋不住”当街小便,引发了各方的关注与争论。事实没有亲眼见到,不敢妄加揣测与评说。夏季将至,天气渐暖,路边摊又露头角,也看到些“复燃”的不文明现象。
众人闲暇时相聚于惠风和畅的室外,小酌畅聊,本是优雅怡情之举。随着欢声笑语的增多,兴致盎然之下,有时或许难免出现不拘小节的行为,但也应该保留一份底线,不能肆意妄为,曾经反复多次的对路边饮食利弊的探讨有一部分原因正在于此。这里说的,不包括智力尚未成熟的孩子、有特殊情况的人群如孕妇、活动困难的老人、有疾病在身的患者等,那是另一种值得商榷的情形。我所理解的不文明行为,是一个人在所处的情景与时间里,应该并有能力做出文明的、正确的举止行为却放纵自己,反其道为之。
以饮酒为例。若在平时,大多数人哪怕一忍再忍也要寻个正确地点。但酒精会让人肆无忌惮无所顾忌。我就曾亲眼目睹,明明所处之地不远就有卫生间,却还是大摇大摆走到街边方便,连行人都不避讳。第二日一句喝多了便似问心无愧。仅凭这借口岂能遮羞?醉酒头脑或许昏沉,怎还不忘酒驾危险?怎还不忘结账找钱?足可见打心眼里随地方便只是“小事”,不危害生命也不损害利益,自认无妨,所以不防。
这点“小事”确实不能损屋毁林,但足矣毁了一个人的文明面貌,毁了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说句难听的,人类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若不遵守,人不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