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峪派出所“三个运用”全力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2014-07-19 14:39:43   编辑:宋金   来源:本溪门户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为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认真贯彻《本溪市公安局派出所调处民事纠纷案件办法》,本着&ldq

  为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认真贯彻《本溪市公安局派出所调处民事纠纷案件办法》,本着“维稳为重、调解为主、抑恶扬善、依法公正”的原则,因人制宜,因情施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公信力,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2014年1至6月,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4起,纠纷调处成功率由去年的90%上升到100%,没有引发群体事件和上访投诉案件。

  一、运用调处新理念,提高执法公信力。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因经济合同、房屋拆迁、婚姻问题等因素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日趋增多,对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影响。调解好每一起纠纷案件,既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社区的现实需要。高峪所及时调整纠纷调处工作思路,对每日纠纷实行领导包干、警组包干、民警包干的“三包干”制度,对每起纠纷案件包处置、包满意、包回访,签订纠纷调解协议书,建立纠纷调解台帐,列入警组、民警日常考核。带班领导、值班警组、受理民警对当天受理的纠纷案件,做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阳光调解,责任到人。5月1日,辖区内一水果超市老板范某与顾客李某因合同纠纷发生争吵及肢体冲突,期间导致店员受伤,双方纠集亲友准备群殴。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双方当事人通过各种关系给派出所施加压力,抵触民警工作,经过包干所领导、民警的耐心劝导、热心调解,坚持公正处理,于6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

  二、运用调处新程序,提高调解成功率。高峪所地处城区繁华中心,居民小区很多,居民因物业圈地停车收费等纠纷经常发生,每日平均达3起之多,给派出所日常工作增加很大压力,加上调解难度日益加大,挤占了大量警力和时间,已成为困扰基层工作的一大难题。高峪所迎难而上,坚持调处纠纷“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取证、快速处置,确保一般民事纠纷不过夜,轻微伤害民事纠纷不过周,疑难复杂民事纠纷不过月。对发生的每起纠纷警情一律使用执法仪固定现场证据,对一般民事纠纷采用简易程序,力求快捷处置,轻伤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立案侦查,对证据不足、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按照“轻微伤害民事纠纷处置”的程序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处理。

  三、运用调处新方法,提高群众满意率。纠纷调解工作是基层派出所一项最基本的职责和业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灵活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基层民警做好本职工作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功。今年以来,高峪所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为民务实清廉入手,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组织民警进行纠纷调处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工作流程、语言技巧,让老民警传授好方法、传承好经验,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素质。结合“民调评警”工作,坚持每周对责任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发现隐情及时消除,纠纷调解做到换位思考,微笑服务,认真听取双方陈述辩解,灵活运用法律法规、道德伦理、典型实例等群众容易接受的小道理,说服感化双方,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纠纷之后还有真情,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避免矛盾激化。6月19日,高峪大厅市场李某与于某因争抢生意发生争吵,大打出手。民警立即将当事双方请到派出所,考虑双方都只是轻微伤,又同商场开店,抬头不见低头见,认为该案宜解不宜罚,继续充当“和事佬”,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不厌其烦、推心置腹的劝导。在民警长达8个小时的劝解下,双方终于认识到错误,达成了协议,握手言和,满意地离开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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