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 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南芬区出台《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暂行规定》

2014-10-06 15:54:40   编辑:李朴   来源:法库传媒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近日,着眼于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健全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强化和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

   近日,着眼于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健全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强化和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等要求,结合实际,南芬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调整措施,从制度上激励全区广大干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规定》在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认定中明确指出: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或能力要求的领导干部。根据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如,对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不愿执行,不敢担当,推诿懈怠,落实不力,致使政令不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决策不经集体研究,或不经请示擅自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或出现群体性集访事件等情况的;履行 “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队伍建设监管不力,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或利用职务之便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应承担领导责任的;工作散漫,作风松懈,在抗灾救灾、疫情防治、突发性事件处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涉及“一票否决”工作等方面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应负主要责任的;不注重团结协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搞不团结行为,引发矛盾和纠纷,严重影响整体工作的;违反组织纪律,自由主义思想严重,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工作安排或到岗后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律作风松驰,法制观念淡薄,经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查实,确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免于刑事处罚的;自身要求不严格,生活作风不检点,不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且经组织考核确属不胜任现职的;以及在提拔试用期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在诫勉和问责一年内没有明显改进,出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均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

  《规定》明确,对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区别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的有关程序采取轮岗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停职待岗、辞职、降职、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

  前不久,区委严格贯彻落实《规定》,对5名不胜任区管现职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免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上一篇:市房产局党委全面落实四风专项整治任务
下一篇:辽宁本溪一共有多少人口?本溪的经济水平怎么样?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