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家庭撑起“保障伞”

2014-04-09 14:24:28   编辑:佚名   来源:营口日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要不是政府的关心,我们一家人真不知道如何生活下去。”低保户老梁感动地说。  老梁原是一家工厂的普通工人,妻子是一单位的清洁工,儿子读高中,一家人

  “要不是政府的关心,我们一家人真不知道如何生活下去。”低保户老梁感动地说。

  老梁原是一家工厂的普通工人,妻子是一单位的清洁工,儿子读高中,一家人日子过的平淡却幸福。自从前年,他被诊断为尿毒症后,为了治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开发区民政工作人员在得知他家的情况后,主动上门为其办理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仅使家里生活费有了着落,而且老梁看病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一部分,缓解了老梁一家的经济困境。

  民政工作关乎民生,每一件都维系着地方社会的稳定。几年来,开发区民政局始终认真履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想民、为民、帮民、助民”的民政工作内涵。

  近年来,开发区在社会救助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审核标准,确保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落实到实处。从2013年7月1日起,开发区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81元提高到430元,农村低保由每年2380元提高到2800元。2013年,区民政为全区城乡低保户7958户1.0887万人,发放保障金2484万元。为保证困难群体也能看起病,在城乡低保户医疗救助方面,民政部门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2013年以来共实施大病救助7人次,发放救助金近11万元,有效缓解了低保家庭的经济压力。

  民政部门的各项社会救助是否能有效开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为确保民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开发区民政局一直严格管理民政专项资金,并狠抓民政经费的全程监管,真正做到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确保阳光操作,确保专款专用。在管理上,民政部门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如严格实施专户管理制度,使民政各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完善专款发放制度,实施打卡发放,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严格各项公示制度,将低保政策、审批流程、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坚持确保民政资金的准确、及时、足额发放。

  同时,为使资金管理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开发区民政积极争取市、区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民政财务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相关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与此同时,民政局还加大监管督察力度,每年邀请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民政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及时处理。

  “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在坚持社会救助制度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础上,新《办法》对救助对象的审核更加严格。”谈到下一步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如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户口在本地;二是收入低于本区公布的低标准;三是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状况差。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就可以到相关的村镇、社区等单位进行咨询、申报。之后,民政部门会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和核实,经调查核实属实后,会为其办理低保,以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同时,新《办法》在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上也更加严格,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使民政资金切实发挥扶贫救困的作用。 李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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