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我市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据初步测算,我市纳入此次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的企业为46户。
继今年年初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被纳入试点、顺利完成税制转换后,市国税局于近日正式启动了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国、地税部门顺利完成了全市电信业户数、纳税人分布、营业税管理方式等相关数据的移送交接工作。目前,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正在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并针对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培训,同时,逐户确认试点纳税人,在5月底以前对其开展登记、认定、核定、发售发票等工作,以确保 “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