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传媒网讯:3月20日,全市领导干部工作变动带走公务车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对领导干部因为工作变动带走原单位公务车辆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是在岗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已退休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借用或占用车辆原籍单位公务车辆的;车籍虽不在单位,但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上级专项资金购买,车籍落在企业或个人名下而被领导干部带走的。
会议要求,在清理工作中,一要明确责任。清理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牵头,由党委(党组)一把手把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对清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负领导责任。二要不留死角。清理工作遵循无理由、无例外原则。不论什么原因,不管是谁,只要本人已经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一律要将带走的车辆还给原单位。三要公开透明。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说明清理工作的范围和要求,公开举报电话。四要严肃问责。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隐瞒。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