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应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014-04-23 13:54:08   编辑:佚名   来源:铁岭日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日前,市民李先生反映,他今年新买了一辆车,3月15日刚上的牌照,刚上牌的新车是否需要贴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到哪里办理?  对此,记者从铁岭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日前,市民李先生反映,他今年新买了一辆车,3月15日刚上的牌照,刚上牌的新车是否需要贴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到哪里办理?

  对此,记者从铁岭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了解到,根据《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87号)第九条规定: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根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根据《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第十五条规定:新购的清洁能源汽车和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新购轻型汽油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环保检验。未在车型库内的新车应当进行环保检测,检测费用为60元,检测合格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测地点有两处:一是铁岭市凡河新城区物流城车辆管理所北走300米的车辆检测中心;二是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21委——铁岭市运达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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