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传媒网讯:自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北票法院重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凡涉及劳务纠纷的案件,都做到快执快结。近日,执行人员通过拓展执行渠道,依法执行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在5天的时间里,为14名农民工拿回了7.25万元的血汗钱。
3月19日,北票法院受理了14个劳务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案件的申请人为哈尔脑乡的14个农民,被执行人为同一人于某,所欠的劳动报酬都是于某雇佣农民工们从事建筑施工的劳务费。为提高工作效率,北票法院执行局采取集约执行的方式,全部交由一人承办。案件承办人在收案当日就摸清了被执行人的下落,要求其立即履行给付义务,于某当时表示一次性全部给付7.25万元的执行款确实有困难,只能先履行20000元。但法院在对于某的财产情况调查时了解到,于某是因为给从事肉鸡养殖的个体老板王某建鸡舍,王某没能全部给付工程款,导致欠下了农民工的劳务费。王某为于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在2013年年底全部付清。执行人员当即带着被执行人于某到其家中拿到了欠条,并和其一同赶到王某的家中进行核实。王某承认拖欠于某工程款一事,表示过几天卖掉所养的肉鸡后,给付所欠工程款。承办人为使案件能过落到实处,在第二天向王某送达了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在三日内必须履行。3月24日,承办人了解到,王某已经向宏发公司卖掉6万只肉鸡,获得收入19.9万元,但其并没有向法院缴纳执行款。执行人员当即到银行冻结了王某的存款账户,王某见识到法院强大的执行威力后,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到期债务。执行人员在第一时间将执行回款逐一发放到14位农民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