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的典籍论及礼玉及其用途,特别是圆玉,作用甚多。但对圆玉形制的区分却很少说明。《周礼?冬官?考工记》中仅提到:“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羡被后人释为璧的孔径,至于瑗、环、的区分,未做说明。直到汉初编撰的《尔雅?释器》才有了以下解释:
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
“好”与“肉”指什么?这或许在著者当时是无需注解的常识性问题,但却给后人带来了难于理解的困惑。直到宋人邢丙(上有扁日)撰《尔雅疏》时,才将《尔雅?释器》中的这段话,作了较完整的说明:
肉,边也,好,孔也,边大倍于孔者名璧。
据此,圆玉的分类,才有了后人以《尔雅?释器》及考古发掘出土圆玉为依据的分类:
一、玉璧:中心孔径小于边宽的圆玉;
二、玉瑗:中心孔径大于边宽的圆玉;
三、玉环:中心孔径等于边宽的圆玉;
四、玉玦:周边有一个缺口的圆玉。
那么玉璧、玉瑗、玉环、玉玦这四种圆玉,在古代中国具有如何的用途和含义,《荀子大略》记载有“ 问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
这就说明玉璧、玉瑗、玉环、玉玦古时有严格的使用场合和用途:
一、玉璧:
古代诸侯朝见天子,卿大夫奉命会见邻国国君,都要执见面之礼,这在当时被称为“贽”,而玉璧是作为“贽”最为重要的礼物,这是古代极为严格的礼仪,使用玉璧向对方表达敬意和问候,这种礼仪逐渐演化为高级贵族彼此往来,也都以玉璧为“贽”的时尚和风气。
由于璧的读音与“毕”、“毙”相似,所以古代玉璧也作为葬玉使用,一是将玉璧置于死者身下,表示必死,二是将玉璧含于死者口中,称为“含璧”,表示无生。这种使用玉璧的方式,也同时派生出降服者口含玉璧,衔璧表示自认死罪的用途。
正是因为玉璧具有以示生死的作用,因而在古代中国地位低的人,往往要向地位高者赠璧以示敬意、问候和生死效忠,从而发展为好友之间互赠玉璧,以示为知心之交的凭证。
二、玉瑗
玉瑗是一种地位高者召见地位低者的信物,古时凡天子召见诸侯,诸侯召见卿大夫的时候,都会命人拿着玉瑗,以为凭证。被召见者见到使者带来的玉瑗,便要立刻赶到召见者身旁听命。
三、玉环、玉玦
玉环和玉玦的形制相仿,只是玉玦有一缺口,正是这一缺口之别,这两种圆玉便表达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信息,玉环表示修好,认可,玉玦表示绝交,反对。
古代流放边境的罪臣,三年之后,如果得到君王送来的玉环,便得知君王召其归还,因为环与还同音,如果得到玉玦,便知君王已与他断绝,返回无望,因为玦与绝音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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