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地税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在沈河区残联的通力配合下,强化征管,克服了征收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通过“明确一个目标、完善两项制度、强化三个环节、落实四项机制”等措施,实现规范征管,依法征收。该局还与残联建立了定期的例会制度,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措施,确保了残保金征收信息传递的顺畅、准确、全面。截至8月末,沈河区地税局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786万元,完成全年征收计划4,780万元的100.13 %,同比增长6.31%,圆满完成了201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任务,创造了沈河区局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