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我市首个阳光工程基地在辽宁广天食品有限公司成立,这是我市依托企业建立基地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首次尝试。此后,在全市的15个乡镇,阳光工程基地陆续落地生根发芽,我市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从此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周围人异样的目光,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在重新走入社会后,大都有种被社会淘汰、遗弃,受到社会歧视的感觉,导致其还没有开始新的生活就已经对未来失去信心和勇气。对此,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在和他们的接触过程中深有感触。安置好这些人的工作生活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预防重新犯罪的关键。
作为主要实施此项工作的市司法局,在做好从“高墙内”到“高墙外”的衔接工作的同时,把好安置关,对有家庭且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办理落户手续,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针对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无劳动能力、无亲可投、无经济收入的人员,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另辟蹊径,依托企业建立“东港市阳光工程基地”,帮助安置帮教对象找工作,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2012年至今,全市15个乡镇都在辖区内找到了愿意接收刑释解教人员的企业,签订了设立安置帮教基地协议。
十字街镇的李某于去年年末刑满释放,在与监狱衔接李某出狱的同时,十字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十字街镇阳光工程基地——丹东东珠塑品有限公司研究其回乡后的就业安置问题,东珠塑品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安排其从事机械维修,成为熟练工后月薪可达2600元。
像李某一样,目前我市已有8名刑释解教人员被安置进了企业上班。对于这些人来说,刑满出狱后能在企业上班,这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希望、一份关爱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