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工商局下放审批便民事项

2014-05-14 10:44:08   编辑:佚名   来源: 东港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4月以来,市工商局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减政放权实施意见》要求,对各项职权进行了梳理,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的原则,全面简政放权,下放审

   4月以来,市工商局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减政放权实施意见》要求,对各项职权进行了梳理,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的原则,全面简政放权,下放审批便民事项,为市场主体发展“松绑”。

  该局对行政审批项目除保留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制、联营、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和户外广告发布登记项目外,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除外)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换补照登记(含前置许可)手续,食品流通许可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换补证登记(批发企业和公司除外)手续,动产抵押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手续全部下放至各基层工商分局,进一步方便了市场主体。  (张艳 黄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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